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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台12项措施 解决三大社会群体就业问题
日期:2007-6-15 16:08:57 来源: 责任编辑: 浏览: 

  国务院4月25日召开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陈至立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着力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

  (一)拓宽就业渠道

  国务院明确要求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县、乡、镇等基层要新增公务员,应优先从高校毕业生中择优录取。国家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要求各级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主动创造大学生就业岗位。

  (二)鼓励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

  今年全国将有20多万大学生走向基层,各地采取一系列措施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到基层施展才华,高校毕业生当村官两年落户大城市,在基层工作两年,考研时可加分等措施吸引着大学生基层就业。

  (三)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国家加大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帮扶力度,把对他们的就业援助纳入政府援助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体系,切实减轻其求职负担,对"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帮助。

  (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今年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服务年"。国家各地各部门加强对各类招聘活动的监管,规范招聘收费行为,严厉打击虚假招聘。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就业服务机构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举办就业招聘会要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门票。

  (五)深化高校改革,调整学科专业结构

  目前,我国大学专业结构设置还是存在一定问题,造成人才大量积压,给就业带来压力。因此各地各部门纷纷出台措施,深化教育改革,调整专业设置。

    来源: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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